第十七章 识红尘(1 / 1)

眼前的林老三在我眼中分明就是一个瘦弱的普通人,可他的体内竟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,这让我惊愕不已。

旋即我的脑海里迸发出一个念头,宋玲珑说过,想要修仙无非要经历对凡体的重铸,化骨,熔血,炼腑,换皮,魂归。而眼前的林老三无疑是迈出了修仙的步伐,体质异于常人。

林老三的行动毫无章法,脚步虚浮,明显不是习武之人,仅仅只是凭借着一股蛮力便将我甩出,力量相差悬殊!

“我知道你想要我身上的这块玉符,我可以把它给你,反正我也打不过你,我这人比较惜命。”

“哟,还挺识相,交出来吧!”林老三眼神戏谑,颇有一种“孺子可教也”的感觉。

“但在这之前你得回答我几个问题。”初入修真界,一些基础的常识我急切想要了解。

林老三没回答我,微微颔首,示意我继续说下去,他也不傻,玉牌在我身上,他强抢不一定能讨得到好处。目前看来即使是在这个仙界,玲珑商会的地位也是举足轻重的,颇有“一人得道,鸡犬升天”的意味在里面。

“这里是什么地方?”

“红尘界,不羡天。”

“还有别的天吗?”

“一共九重天,这里是第一重天,往后是灵泽天,清枫天,三台天,古刹天,眠月天,破云天,归梦天,长恨天。”

“红尘界之外又是是什么?”

“自在界,以及雾,可以把玉牌给我了吗?”林老三的耐心被消耗殆尽,语气中多了几分烦躁。

虽有疑问,但我还是忍住了继续刨根问底的欲望,问了当下更合适的问题:“你说去玲珑商会你就可以翻身了,这之间有什么关联吗?”

林老三嘿嘿一笑:“要不说你小子是个生瓜蛋子呢,这玲珑商会在整个红尘界都是首屈一指的大势力,虽说仅仅只是个商会,但业务广泛,即使是最外围的普通人,也能踏入修炼的路,寿元大涨。”

——长生么。

说起来,其实我也并非是完全长生,创造我的人如果死了,我也活不了。我心中悲戚,仇恨的种子在我的心里早已生根发芽,这是避免不了的宿命。

林老三一摊手:“好了,把东西交出来吧!”

我从怀里摸出玉符,眼神游离在上面的纹路,离了玲珑商会,不知道我还能在这个世界苟延多久。

“拿来吧你。”这句话林老三几乎是咬着牙说出来的,颇有一股我抢了他的东西的意味。

可在他的手触碰到玉符的一瞬间,林老三便凭空消失了,像是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。

玉符失去支点,“哒”一声掉落在青石砖的缝隙里,又摇摇欲坠,“啪”得倒下去。

想来,这也是玉玲珑的杰作。

不过我早就已经孑然一身,所遇所得皆是幸运,即使是如今看上去我所拥有的时间,也不过是偷来的,所以我实在想不明白宋玲珑在我身上有什么所图。

——算了,安心享受当下的道路好了,风景会是极好的。

玉符入手温润,冰凉的触感从指间传来,我看着手中的这块玉符,圆盘状的玉牌,上面只刻着一个“宋”。

看着手里的玉牌,我只觉一阵恍惚,这里,似乎与愚昧的人们口口相传的仙界大相径庭,没有所谓的云雾缭绕仙气飘飘,也没有云自无心水自闲的闲适感,反倒与所谓人间别无二致,甚至更残酷。

不知宋玲珑看中了我身上的什么特质,凭借他在红尘界的资源地位,想要什么样的人找不到,单单这林老三的表现来看,玲珑商会也是一股恐怖到可以威胁一个国度的存在。

活傀而已,并不稀罕,毕竟铸造方式已经不属于什么秘密。

那或许,是我本身存在的世界有什么值得让“仙”觊觎的东西,而我的身上,一定有得到这东西的秘密。

会是什么呢?

——算了,当务之急是好好了解一下这个世界,我得活下去,为了小霜儿,白伯伯,还有姥爷。

经此一事,我的心里留了个心眼,一个又一个谎言保护着我,何曾几时,我决心放弃萧阳的身份,如今也确实放弃了这个身份,却从没有摆脱它,它像一个幽魂跟着我,让我的灵魂感到窒息。

我行殊未已,何日复归来。

心中微微叹息,我迈入写有“玲珑商会”牌匾字样的门槛,那就,从这里开始吧。

远处地平线荡着暧昧的橘黄色光泽,天空泛着紫意,一点点变成黑色,漫天繁星,又有哪一颗是属于他们的。

这座仙城里的玲珑商会很接近城主府,足可见其地位之高。

玲珑商会实际上更偏向于一个赏金组织,它售卖一切东西,珍贵的法宝丹药,大佬们的奇闻八卦,某个城的城主性命,只要你能付得起相应的报酬。

因为宋玲珑的刻意安排,我暂时在商会的云琛书库做工,倒也很适合我,因为姚延的关系,我学会了认字,也喜欢上了看书。

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世界,每一段文字都有它的故事,书承载过去,未知与幻想,是世界的眼睛。

我很佩服那些很有才华的人,可“才华”一词在我眼中,不仅仅是才华,它是天赋,是历程,是气质,是一切不具有具象形态的东西。

通过《红尘录》,我总算是对眼前的世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。

红尘界一共九重天,这里是第一重天不羡天,往后是灵泽天,清枫天,三台天,古刹天,眠月天,破云天,归梦天,长恨天。

每一重天都有独特的环境,而这第一重天不羡天,则是最接近凡人的界域,正所谓不羡鸳鸯不羡仙,便是不羡天的由来了。

每一重天之间都有天堑,每两千年——约合凡人界一历法,天堑会消失八十一天,这时九重天会短暂地交接,产生交集,距离上次天堑消失,仅仅只过去了一百二十年。

算算时间,新历120年已经过去小半年,时间真的好快啊,可明明那时候还很慢。

不羡天在九重天里最为鱼龙混杂,各方势力种族错综复杂,相互制衡,凌乱与秩序这两个相对立的词竟同时体现在它身上。

同时,这里是残酷的,修炼的人为了心中所谓的大道,为了永生,无所不用其极,我不清楚这有什么意义,我困惑,我慌张,我到底为了什么而存在。同时我又清醒愤恨着,复仇似乎就是我的使命。

每个人都没错,每个人都自私。

——不论复仇成功与否,我都会死吧。

没关系,我们生来就只能向死而生,生存就是意义,磨难就是财富,我们只能一直一直往前走,迈出步伐的一刻,谁也无法回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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